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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用户,杭州惊现千万壕补所为何故?

发布时间 : 2018-12-8 14:23| 查看: 3949

摘要: 经历了团购、拼车 、O2O的疯狂补贴之后,16年的创投圈弥漫着“冬天”的论调。红衣大炮也曾吐槽——当年免费杀毒是有背后战略的,而现在的创业者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不单免费,甚至脱离商业逻辑,幻想着补贴烧钱来拉用 ...

经历了团购、拼车 、O2O的疯狂补贴之后,16年的创投圈弥漫着“冬天”的论调。红衣大炮也曾吐槽——当年免费杀毒是有背后战略的,而现在的创业者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不单免费,甚至脱离商业逻辑,幻想着补贴烧钱来拉用户,只不过是悬崖上踩钢丝,稍不留意踏向的就是无底深渊……

       而这两年下来创业公司的一片哀鸿,无不佐证着这一道理……


       但17年过半,火热的杭州却出劲爆消息:

一无视烧钱警告的“金主”,

给出每用户50元现金补贴

不仅大手一挥就是千万级的资金投入,

   更是不要关注公众号也不用下载APP!!!


       初闻不禁惊叹,究竟何方神圣能有如此无私的大手笔,细解才知这次“烧钱”的是国家队代表——两创全国模范:

杭州市科委两创办~

   所发国家发改委拨发支持两创大潮的专项资金,本就是为了社会公益,当然可以任性的无视商业逻辑,全部无偿补贴给:
创—业—活—动 主办方~
补多少:50rmb/有效签到人
单活动上限: 200人/场
单企业上限: 10w/年

补给谁:为两创企业服务类机构/企业

注册地:杭州;

活动类型:公益活动


为啥补:为什么补贴是给两创活动的主办方?

   作为会议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微媒小编,深知咱们各大小主办人的痛……参会者、渠道、嘉宾个个都是不好得罪的主,奔前跑后费时费力不说,稍微出一点岔子就是上埋下怨,场地、物料、茶歇、地接、礼品、人工处处都是钱,求爷爷告奶奶的拉不到几个赞助,不办活动聚不了人气推不了品牌,办活动银子蹭蹭蹭的往外扔,尤其是我们还在摸索商业模式中的孵化器和初创企业,手上更是捉襟见肘,几十块钱的易拉宝都要思来想去是放几块划算的了……

   为了几两银子操碎了心的主办方,还有多少精力能投入在把活动的内容、形式做得更好呢?

   而一个只求平稳不出错的活动,又对不远千里来参与活动的创业小伙伴们有多少价值有多少收获呢?
   于是,为了创业者们能有更好的交流环境,为了创业服务者们不至于一两次活动后就无力为继,为了让创业生态能更好的良性循环下去,杭州市科委在作为全国两创示范试点,率先推出了“你办活动,我补贴”的大礼包~
申报资质:(活动券资助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投机构、创业媒体、创业咖啡、小企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中介等服务机构;
(2)具备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活动)的能力与经验;
(3)接受活动券主管机构和管理机构的绩效评估和管理监督;
(4)遵守活动券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再对服务对象(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收取费用,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水平,不得对服务对象提出附加要求。

如何拿:
1、机构 注册/登录 lcsf.pp.cc 备案
2、政府审核机构资质并通过
3、主办方 提交活动审核 —>政府审核通过
4、主办方从两创后台下载微媒签到二维码 现场签到
5、主办方上传活动现场照片 -> 等待结算
6、政府按实际有效签到数结算(6个月一次集中结算)

 微媒、 微链、功虎(杭州的创投活动报名的基本就覆盖这几家了) 共同支持,无论在哪个通道报名,只要活动提前通过审批,下载双创后台提供的签到二维码,在活动当天活动开始的前后合理时间内完成签到,即可计入补贴。


 活动券的补助是为了真正帮各位创业服务者能集中精力把活动做得更好更有价值,千万别想着各种办法让未实际参会人签到,后续大数据分析将会越来越完善,一旦被发现混补行为,将会有额外的严厉惩处噢~~


【附一】杭州“两创示范”活动管理平台使用指南


【附二】当前已经审批通过的活动券补助机构名单

名单中已公示通过机构,在lcsf.pp.cc提交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审核;

其他新申请机构,需要等待足够数量新主办方提交申请后,集中评审审批;

【附三】
杭两创办〔2017〕14号文
关于增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活动券管理平台的通知

【附四】 双创机构备案协议

根据《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和活动券管理办法(试行)》(杭两创办〔2016〕1号)精神,制定本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活动券”服务机构与杭州市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之间订立的关于“活动券”的管理协议,请您认真阅读。 在双创平台(http://lcsf.pp.cc)申请成为服务券服务机构,即视同贵单位同意本协议各项条款。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2号)、 《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6〕2号),决定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活动券(简称“活动券”)。

第二条  “活动券”是财政资金用于补助创业企业和创业者,低成本参加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开展的创业创新服务活动的电子凭证,是政府对服务机构为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补贴。活动券支持的服务(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讲座、论坛、沙龙、路演、对接会等。 活动券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普惠、自主报名、一人一券的原则,不得拆分、转让、买卖和质押。

第三条  申请活动券资助的服务机构,需在活动券管理平台注册,向市科创中心提出申请。经市科创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基本条件后,纳入活动券资助范围。
活动券资助的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杭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投机构、创业媒体、创业咖啡、小企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中介等服务机构;
(2)具备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活动)的能力与经验;
(3)接受活动券主管机构和管理机构的绩效评估和管理监督;
(4)遵守活动券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再对服务对象(创业企业或创业者)收取费用,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服务水平,不得对服务对象提出附加要求。
第四条  活动券补助的活动应在杭州市域范围内发生,由服务机构在“活动券管理平台”发布,活动由市科创中心初审,并定期组织专家确认已完成的活动是否属于活动券资助范围。 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文章ID: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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